音平资讯都知道
关注我们 登录 | 注册

索尼高管初次表态:不会出售音乐发行业务

摘自:腾讯科技|2015-01-12 11:58|作者:腾讯科技

文章摘要:索尼娱乐首席执行官迈克尔·林顿(Michael Lynton)日前表示,索尼当前没有出售旗下音乐发行业务的计划。黑客此前披露的索尼内部电子邮件显示,这家公司过去一直在考虑出售音乐发行业务,其中就包括与已故的流行乐坛天王迈克尔·杰克逊(Michael Jackson)共同拥有的“披头士”乐队畅销乐曲的版权。

索尼娱乐首席执行官迈克尔·林顿(Michael Lynton)日前表示,索尼当前没有出售旗下音乐发行业务的计划。黑客此前披露的索尼内部电子邮件显示,这家公司过去一直在考虑出售音乐发行业务,其中就包括与已故的流行乐坛天王迈克尔·杰克逊(Michael Jackson)共同拥有的“披头士”乐队畅销乐曲的版权。

索尼的音乐发行业务在目前排名一,拥有超过200万首歌曲的版权。彭博社在上月曾报道称,黑客此前截获的索尼美国首席财务官史蒂夫·科伯(Steve Kober)的电子邮件显示,出售音乐发行业务这一“较高机密”计划由索尼娱乐首席执行官迈克尔·林顿(Michael Lynton)、索尼美国总裁尼克尔·塞利格曼(Nicole Seligman)和科伯共同负责。索尼内部得出的结论是,音乐发行业务已无多大增长潜力。

林顿在接受采访时表示,索尼高层当前担心的是音乐发行业务复杂的股权结构和治理问题,但并未考虑对外出售该项业务。音乐发行业务当前占据了索尼音乐营收总额的14%,为索尼唱片的主要组成业务之一。索尼音乐发行业务包括了索尼/ATV音乐发行公司(Sony/ATV Music Publishing),该公司由索尼、迈克尔·杰克逊(Michael Jackson)遗产管理委员会和百代音乐发行公司共同组建而成,索尼持有30%的股权。

《纽约时报》上周五报道称,索尼/ATV音乐发行公司首席执行官马丁·班迪尔(Martin Bandier)在1月9日曾向员工发送内部备忘录,称索尼在仔细考虑后认为,这家合资公司不会对外出售。索尼/ATV音乐发行公司于1995年正式创办,当时的发起人包括了杰克逊本人,他当时持有披头士乐队畅销乐曲的版权。

2012年,索尼/ATV音乐发行公司作为发起人,以22亿美元收购英国唱片公司百代。交易完成后,Sony/ATV成为目前较大音乐版权商。百代拥有传奇乐队披头四及Jay-Z、诺拉·琼斯(Norah Jones)等多名熠星的音乐版权。参与此交易的还包括了黑石集团旗下的GSO Capital Partners LP,格芬唱片公司创始人、梦工厂合作创始人之一的大卫·格芬(David Geffen),阿布扎比政府旗下的投资公司Mubadala Development Co.等。


分享到:
栏目热文
  • 行业
  • 评测
  • 技术
  • 下载
  • 翻唱
最新商品
最新套装
相关产品
热卖促销